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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2012年高青县协警招聘公告

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9-29 9:15:34

 

1、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qrsj.gov.cn/)进行查询。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和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交警大队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县交警大队统一到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解除用工关系。

五、待遇

被招聘协警月工资950元,每月补贴600元,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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