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交警外勤岗位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普通管理岗位10名:计算机专业3名,法医专业3名,财会审计专业2名,国际政治专业1名,文秘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报考交警外勤岗位的,应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郑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报考普通管理岗位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潍坊市常住户口,户口不在潍坊的,潍坊市生源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计算机、法医、财会审计专业,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法医专业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现役军人和潍坊市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公安(分)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八)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目测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0日—24日。
网上查询时间:2012年10月20日—24日。
1、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提交的信息资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网上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10月21日—25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2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交警外勤岗位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普通管理岗位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销)聘用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及2张1吋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生源地证明)。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也可在体能素质测评前提供)。
对资格审查或目测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目测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