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自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即墨政务网、即墨工业和信息化局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录用人员。
八、工资福利待遇及日常管理
1、个人基本工资:按2011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的标准确定个人基本工资(2730元/月×85%=2321元/月),每年以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为基数,相应调整个人基本工资。
2、年功贡献补助:自批准用工之日算起,工作每满一年,发放年功贡献补助20元/月。
3、社会保险: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参加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4、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实习期管理。实习期为3个月,工资按个人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实习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办理用工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经鉴定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用工手续。
九、纪律监督
1、凡是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考期间,应及时通过即墨政务网、即墨工业和信息化局网、即墨市中小企业信息网了解最新相关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公开招考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66091615 66091605
监督电话:(0532)66091621即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委
即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即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