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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2年聊城市市区国家税务局招聘简章

来源:东昌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0-29 9:39:25

 

  五、培训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岗位技能培训;第二阶段为上岗培训。培训时间从2012年 12 月 3 日开始,分别为期15天,由聊城市市区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培训期满由聊城市市区国家税务局考试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培训人员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聊城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培训合格后,由东昌府区鲁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与本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至聊城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聘用期叁年,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试用期间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工资待遇为1200元,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以上可登陆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dcfqrsj.com/)查看详情。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⑴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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