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工委组织部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工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工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工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的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职位,由聘用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中共威海市委经技区工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