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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2年淄博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2-12-24 16:38:5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2〕5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09]43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社区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76名,其中:张店区10人,淄川区20人,博山区10人,临淄区10人,周村区5人,桓台县9人,沂源县12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2011年、2012年淄博生源(或淄博本地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军事院校地方生、留学生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专业不限。

  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已参加其他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不允许报名参加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社区工作岗位需要;

  (三)招聘岗位

  2012年招聘的服务社区大学生,将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安置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以区县为单位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区县。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zb.hrss.gov.cn/),点击报名窗口,上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后等待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登陆网上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周五)—6日(周日),4日上午8︰30开始,6日24︰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1月4日(周五)—7日(周一),4日上午8︰30开始,7日15︰00结束。

  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相关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减免笔试、面试费,可直接到网上下载并打印《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特困生材料审核时间:2013年1月6日(周日)上午8︰30—下午16︰00。

  特困生材料审核地点: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联通路202号)309房间。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即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类型全为客观题,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月10日(周四)—1月11日(周五),10日上午8︰30开始,11日下午17︰00结束,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窗口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笔试成绩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对同一职位面试不同时、不同考场的情况,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最终面试成绩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月17日(周四)上午8︰30—12︰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317房间。

  面试地点和其他相关事宜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和面试最终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对于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募计划数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由市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需复检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到同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考核工作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计划指标,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无递补人员的岗位,从所有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等额调剂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七)聘用。公示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统一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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