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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12-25 15:15:43

 

2、面试

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共分三部分:
  (1)专业测试。
  由相关科室组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包括专业的前沿知识、病历分析、查房、手术操作等,满分20分;
  (2)技能测评。
  技能测试需要根据专业所属学科进行基本技能操作、专业基础知识及临床逻辑思维能力考核,量化评价,满分30分;
  (3)面试答辩。
  医院成立面试委员会,组织面试答辩,应聘人员根据面试考官提问当场作答,面试评委会成员进行现场无记名打分,满分5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及其他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首先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主要包括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卫生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医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慧 唐立岷

联系电话:0532-82911817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省千佛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2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4: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5:山东中医二附院2012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6: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7: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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