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山东正文

山东2012年淄博张店区公安协警招聘公告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2-12-28 16:34:17

 

  7.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一个月。由张店公安分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日常管理

  被招聘的公安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张店公安分局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安协警要严格执行《张店公安协警组织管理办法》、《张店公安协警行为规范》、《张店公安协警工作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工资补贴:

  1.被证实在招聘过程中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5.严重违反张店公安协警有关管理制度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有张店公安分局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被招聘的公安协警待遇为:

  1.月基本工资为不低于规定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3.绩效考核奖每月700元;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服装装备等。

  张店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 张店公安分局 0533-2189126

  0533-2139377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