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职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内考生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被拟聘用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再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县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社、财政及法检系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信息将通过成武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wu.gov.cn)随时发布。
咨询电话:0530-8618738(组织部)
0530-8622089(人社局)
监督电话:0530-8639076
附件1:2013年成武县人民法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3:2013年成武县招聘法检系统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xls
附件4: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