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审时间及要求
政审时间:2月6日—8日
政审要求:
1、考生所在单位:由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填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填写。
2、当地计生部门意见指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未结婚的考生不用填写,但要在《政审表》中明确填写“未婚”。
3、主要表现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有无参加非法组织、主要缺点或不足。
4、当地公安部门是指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当地公安部门意见指有无违法行为记录。
5、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县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填写,乡镇计生站人员由县计生局统一填写。乡镇(街道)站所、社区人员不用填写。
政审表在体检当天发放,请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政审在2013年2月8日前完成,下午16:00前由考生本人将政审表交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
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