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教育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应届毕业生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超过7个工作日即视其为主动放弃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有关初试、复试(说课)、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潍坊高新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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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潍坊高新区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潍坊高新区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