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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公安局2013年招聘辅警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4-7 9:29:30

 

  五、聘用及待遇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聘用登记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3天。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隶属日照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根据岗位需要派遣到特警支队、警务回访中心等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享受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执勤时统一着制式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日照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日照市公安局政治部 3667051

  附件:1、招聘辅警人员职位表

  2、《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及评分表》
 

日照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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