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高分先选,组织人事部、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2565676、2561026、2561813
监督电话: 2561087
报考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