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符合规定的,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待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原因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弃权、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未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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