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对象提出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
经体检、考核合格,由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8452057
附件:2013年文登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