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报考合并类职位的,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负责进行考察。现将高分先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6月20日下午14:00
二、地点
德州市公安局办公楼二楼东会议室(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
三、参加选岗人员
报考合并类职位与录用计划等额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选岗原则
1、职位选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2、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高分先选”原则,报考合并类职位的考生依次挑选该合并职位中所涉及到的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
3、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职位选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职位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