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盖章)及填好的《公务员体检信息表》(贴好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有项目均如实填写,《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3)。
4、体检费用自理(约350元,具体数额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5、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咨询电话:15763087308 15763087178
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