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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6-24 10:09:35

 

   六、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岗位2人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依次自选到具体单位。确定聘用单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户口、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46-5680621。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0546-5628113。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xls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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