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科技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走访调查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前,资格审查阶段未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应补交相应材料,不能按期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红涛、张琦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龙奥大厦A0839房间
邮 编:250099
咨询电话:0531—66608858。
监督电话:0531—66608859,0531—12345。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