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山东正文

2013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7-4 18:05:55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填报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七、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和检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九、其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6618359

   附件:

   1、2013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