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www.changqing.gov.cn)或济南长清人才网(cqrc.jncq.gov.cn)上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87221103(区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87222430(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7225300(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