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村主任助理”、“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城区(包括古楼街道办事处、柳园街道办事处、新区街道办事处、湖西街道办事处)教育、卫生及区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镇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城区4个街道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
申请加分的要下载填写《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3年8月1 日至8月3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审核时除出具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村主任助理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部队退伍人员要出具退伍证。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条件。
经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8、具备减免考务费条件的特困大学生,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8月1日至8月3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证明材料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9、报考人员报名后,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自动禁止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10、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报名时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东昌府区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考中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应考人员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1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考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