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校长、副校长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烟台市莱山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中校长1名、分管教学的副校长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应聘校长岗位的应符合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规范化学校校级领导岗位任职5年以上(2008年8月30日以前任职)。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应聘分管教学副校长岗位的应符合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学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教学管理岗位任职3年以上(2010年8月30日以前任职),获得过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7月31日—8月2日到莱山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初中校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将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相关表格、证件及照片用电子文稿发送到报名信箱(ytlsjtj@126.com),参加面试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由莱山区公开招聘初中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向应聘人员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如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6(即不足6人),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