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外语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以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及公示。
1.体检: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前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清理,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与实际不符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本次考试舞弊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4.公示:对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人事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30号)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市翻译中心工作。基础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威政办发〔2011〕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
五、其他
本次招聘由威海市翻译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5221337。联系人:王米娜、姜俊秀。
威海市翻译中心
2013年8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