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山东省青岛监狱工作实际需求,现就山东省青岛监狱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4名(详见《山东省青岛监狱招聘工勤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护理专业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