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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蒙阴县县直学校教师招考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8-22 16:44:00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公开招考部分教师到县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共招考29人,其中,高中段1人:语文1人;初中14人:语文1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2人、政治1人、地理1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1人;小学14人:语文5人、数学5人、音乐2人、体育2人。

  二、招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在乡镇任教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2010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名师或教学能手称号或教学新秀称号的。

  (2)2010年以来,获市级教学成绩奖,或获县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或参加市级以上优质课评选的。

  (3)2010年以来,获县级教育部门以上(含县级)表彰的优秀(十佳)教师或优秀(十佳)班主任或优秀(十佳)教育工作者),并且获县级教学成绩奖的。所获荣誉称号和有关证件以正式文件和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定。所获业务证件必须和参加招考学科一致。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乡镇中小学教师,如果全日制学历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工作满两年(2011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可不受任教学段学科和获奖条件限制报名参加县直教师的招考。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3)本年度内因各种原因不能坚持从事正常教学工作超过两个月(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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