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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8-26 10:48:11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颁发《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安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4-3211748。

  附件1:2013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3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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