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13年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2013年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遴选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按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遴选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二、时间地点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共两天,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递补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