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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2013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9-24 15:31:26

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本招考简章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3239506  13869744530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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