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3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7.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目测、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9日。
查询时间:2008年3月6日-10日。
报名网址: www.zbrs.gov.cn(淄博人事信息网)
网上报名程序、免费考生认定、加分考生审核、等事项,按照《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执行。
(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
3月8日下午,9至10日全天,报考人员携带《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从网上下载)等有关资料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三)缴纳考务费
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四)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全省使用同一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批。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2008年3月22日、23日两天:
3月22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3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3日下午 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在市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录用计划和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
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按照《淄博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的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报考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成绩张榜公布。
四、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分招考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考核政审和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组织体检。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如经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和体检。
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有关规定报批。
对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统一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0533-2791825
市公安局政治部 0533-2138099、2189218
监督电话:0533-318206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8]9号和淄博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附:《淄博市公安机关2008年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表》
单位 录用总人数 录用职位 备注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支队 4 公安专业职位4人:公安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计算机、计算机通信职位3人:计算机、计算机通信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 播音职位1人:播音、主持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 法医职位1人:法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 毒物、毒品及理化检验职位1人:分析化学、药学、化工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 临床医学职位1人: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1 财政职位1人:财政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 英语职位1人:英语、跨文化交流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 公安专业职位2人:公安类专业。 1 财政职位1人:财政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市公安局张南分局 2 公安专业职位2人:公安类专业。 市公安局柳泉分局 2 公安专业职位2人:公安类专业。 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4 公安专业职位24人:公安类专业。 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11 公安专业职位11人:公安类专业。 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27 公安专业职位27人:公安类专业。 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5 公安专业职位5人:公安类专业。 1 日语职位1人:日语专业。 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15 公安专业职位15人:公安类专业。 1 朝鲜语职位1人:朝鲜语专业 。 桓台县公安局 19 公安专业职位19人:公安类专业。 沂源县公安局 9 公安专业职位9人:公安类专业。 高青县公安局 13 公安专业职位13人:公安类专业。 区县公安局 3 3人 张店1人; 桓台1人; 高青1人。 4 法律职位4人:法律、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张店1人; 博山1人; 淄川1人; 桓台1人。 5 计算机、计算机通信职位5人:计算机、计算机通信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张店1人; 淄川1人; 桓台1人; 高青1人; 沂源1人。 4 汉语言文学职位4人: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张店1人; 淄川1人; 临淄1人; 桓台1人。 4 法医职位4人:法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淄川1人; 周村1人; 临淄1人; 桓台1人。 4 财会职位4人: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张店1人; 博山1人; 临淄1人; 桓台1人。 3 英语职位3人:英语专业 。 张店1人; 博山1人; 临淄1人。 合计 172
说明:公安类专业,限以下专业报考:侦查学、刑事侦查、治安学、法医、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安全管理、诉讼法、物证、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