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我市2009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简章公布,今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招考50名人民警察。
根据招考计划,泰安市公安局招考20人,其中公安专业职位招考16人,普通管理职位招考2人,法律、金融职位各招考1人;新泰市公安局招考8人,其中公安专业职位招考7人,文秘职位招考1人;肥城市公安局招考8人,其中公安专业职位招考7人,计算机职位招考1人;宁阳县公安局招考5人,其中公安专业职位招考4人,财会职位招考1人;东平县公安局招考9人,其中公安专业职位招考6人,法医职位招考2人,普通管理职位招考1人。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1991年2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招考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为:2月18日—22日报名,2月19日至23日缴费,报名网址为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笔试时间为3月14日、15日两天,具体为:3月14日14:00—15:30公安基础知识,3月1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时间为3月15日14:00—16:30。
申论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