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选聘的博士研究生纳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管理,聘期为5年。聘期满不再续聘或聘期内自行辞职、调出本市的人员,不再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选聘的博士研究生,不再保留原职务级别,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合理安排使用。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符合《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东发〔2010〕3号)要求的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46)8381630
东营市编委办公室监督检查科: 8380101
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387566
“百名博士进东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