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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轮职位招录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2-6-12 14:18:54

 

五、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1日-2日。

面试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编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第二轮)。

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监督电话: 643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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