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公务员职位 | ||||
招考单位 | 职位名称 | 录用计划 | 报 考 条 件 | 备注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 1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法律类专业;3、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 2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法律类专业;3、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