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0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和资格审查
公 告
现公布滨州市2010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和滨州市2010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滨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报考职位中,与进入面试范围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据此,进入面试的考生为1581人(其中选调生为42人,名单附后)。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2010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南行200米),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退军人如没有身份证,可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面试考务费70元。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
1、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专科生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提交入学时注销本人户籍的户口簿)。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需提交户籍证明。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本人人事档案。
3、单位介绍信(原件)。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公务员的介绍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组织人保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派遣期内(2008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报到证及复印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提供县以上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提交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公务员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