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 机关 |
用人单位 | 招考 职位 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考职 位类别 |
职位描述 | 招考 计划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学位 要求 |
招考对象 | 其他报考条件 | 考生报名 咨询电话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
法院系统 | 市中级 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职位A | 0301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3 | 法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0538-6986225 | |
审判执行业务职位B | 0302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5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审判执行业务职位(选调生职位) | 0303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2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我省基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泰山区 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职位 | 0304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2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初任法官职位 | 0305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5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他条件从简章。 | 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 |||
岱岳区 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职位 | 0306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2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初任法官职位 | 0307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3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他条件从简章。 | 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 |||
法院系统 | 肥城市 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职位 | 0308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5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初任法官职位 | 0309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3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他条件从简章。 | 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 |||
宁阳县 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职位 | 0310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2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初任法官职位 | 0311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4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他条件从简章。 | 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 |||
东平县 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职位 | 0312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4 | 法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初任法官职位 | 0313 | A类职位 | 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 4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他条件从简章。 | 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