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时参加了2013年上海市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且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本次招考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八、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2020772、22020774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