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调剂报名结束后,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对取得调剂资格人员情况予以公布,同时对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工作进行安排。
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工作。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实施。对于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的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应高于60(含)或者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对公示合格人员归口印发录用文件,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部门负责办理考生报到、接收等工作。
调剂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二次调剂。
五、纪律要求
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是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有效途径,对于降低行政成本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坚持原则,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调剂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调剂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2012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考生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