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计算办法
讲课分数按百分制记分,总分为100分,讲课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人员名单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办法为: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范围内,按设岗县设岗学校所报学科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按晋教人[2012]33号文件有关精神确定。
九、纪律要求
1.入围考生于2012年8月8日到忻州市,及时查看面试具体时间,避免因迟到贻误面试。
2.入围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按弃权论处。抽课题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待讲室,视为自动放弃。
3.入围考生报到时须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4.在验证结束后,所带证件由验证人员统一集中保管,待面试结束后由本人领走。进入待讲室时只能携带规定的教材(详见教材版本附件3)、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教学参考书和文具,携带的其他书籍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教材等必备用品,只能由考生本人带入,不能在进入待讲室后由外界往内传递。考生不能互相转借教材。
5.入围考生进入学校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考生不遵守面试纪律,逃避工作人员检查,擅自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待讲室,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6.入围考生进入学校后,必须到指定待讲室候讲,不得离开,更不能干扰评委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取消资格。
7.入围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待讲室抽取面试讲课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到指定备课室备课,认真审清备课题目,如有质疑向工作人员提出,不能擅自更改,备课时间两小时。备课纸上不得写姓名或作任何标记。备课结束后到指定教室进行讲课,讲课20分钟(注意不是说课)。
8.在整个面试讲课过程中考生不能说自己的姓名,不得向评委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超时,不得冒名顶替和采取其它作弊手段,否则取消资格。
9.入围考生面试讲课结束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不得逗留,不能和未讲课的考生联系接触。
10.入围考生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1.评委要认真学习课堂教学评价细则,全面认真地评价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1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迁就,不照顾,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
13.廉洁奉公,不收礼,不徇私情,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
14.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能到其它工作场所活动。
15.上交一切通讯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封存保管,待全部工作结束后再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