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 |||||||||||||
(1)全国普通高校统招2016应届或2015年未就业、能按时取得派遣证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2)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6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
(3)截止发布公告前一日,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4)大学本科毕业生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32周岁以下。 | |||||||||||||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到基层、艰苦地方工作锻炼,有较强的吃苦精神,有发展潜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 |||||||||||||
录用政策: | |||||||||||||
(1)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转正定级。 | |||||||||||||
(2)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5年。 | |||||||||||||
部门名称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描述 | 职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其他条件 | 是否限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 备注 |
杨凌示范区 | 杨陵区五泉镇 | 镇长助理 | 选调生 | 161010194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不限 | 2016年应届或2015年未就业毕业生 | 否 | |
杨凌示范区 | 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 | 主任助理 | 选调生 | 161010195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不限 | 2016年应届或2015年未就业毕业生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