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复旦大学法学院招聘教授副教授
引进原因及
理由
法学院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复旦学术生态,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聚力量,建平台,拓贤路,扩格局,凝炼学科创新特色,共建师生理想家园,正加快法学院转型发展的步伐,努力提升复旦法学院在国内和国际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和梦想,我们诚挚地面向海内外公告,欢迎优秀的法学学者加盟复旦大学法学院。
引进
岗位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学科副教授以上岗位。
引进条件或
要求
引进对象为法学各领域的优秀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学术水平的专家。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教育部长江学者、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特别突出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引进
范围
国内、国外。
岗位
待遇
按学校有关规定
引进
程序
2016年7月1日前申请人提供电子版简历和以下纸质材料:书面申请、三份海外正高专家推荐信、《复旦大学引进人才申报书》及证明申报书内容的必备材料;
院教授大会进行评估,院学术委员会/聘任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察推荐。已入选人才计划(国家千人、上海千人、长江学者、杰青、青年千人、东方学者等)的申报人进入简易程序。拟引进人才报校人事处审批。
联系
方式
简历电子版寄:
fxyzz@fudan.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并同时寄sunxiaoxia@fudan.edu.cn
纸质材料寄至:
地址:200438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复旦法学院
联系人:吴建超
备注
应聘材料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