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由院系(部门)组织考试或考核。
6、学校审核
院系(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
拟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的相关要求,自行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7、考察
由各用人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军 刘伟杰 邮 箱: 联系电话:66134659 监督电话:2311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