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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华东政法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0-16 8:49:07

 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外招聘教师和辅导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
  (二)辅导员
  1.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2.法学或教育学专业;
  3.年龄为35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职数
  文化产业教师、社会学教师各1人;辅导员3人。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uazheng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并附详细个人简历。报名截至2012年10月25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并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uazhenghr@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
2012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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