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院内报名方式,申请人员请至人事科领取或至医院网站—综合管理—网络办公下载《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转为在编职工申请表》,须有科室考评及是否同意转在编医院意见。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9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根据收到的《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转在编职工申请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核。
3、面试和考核
通过对《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转在编职工申请表》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核名单。面试由单位组织,考核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十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天。上述公示均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833041 61833040
联系地址:保德路1278号人事科
监督电话:6183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