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上海正文

2016年度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5-27 15:30:48

2016年度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法院 招聘人数 岗位
名称
岗位说明 岗位要求 学历
要求
年龄条件 笔试
科目
备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30 审判事务助理 协助法官处理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从事记录和材料整理、信息输入、装订卷宗等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忠于职守;
3、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法律基础》。
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及以上水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8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3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3
上海海事法院 6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6
徐汇区人民法院 5
长宁区人民法院 5
闵行区人民法院 15
金山区人民法院 16
奉贤区人民法院 13
松江区人民法院 14
黄浦区人民法院 11
杨浦区人民法院 20
虹口区人民法院 7
静安区人民法院 12
普陀区人民法院 6
宝山区人民法院 13
嘉定区人民法院 18
青浦区人民法院 14
崇明县人民法院 9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28
   312

移动站 电脑版 专题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