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上海正文

200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来源:上海市公务员局 2009-8-12 15:00:37

200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1、考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基础》。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12日下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2、笔试范围和考纲在哪些网站上发布?
答:本次笔试范围以《200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公布。
3、如何参加《汉字速录水平测试》?
答:报考审判事务助理岗位的考生需在9月12日前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且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汉字速录每分钟达到51个字以上)。《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具体标准和测试办法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水平认证考试”栏目或上海速录人才网(www.shsulu.com)查询,咨询电话:56334026、56386744。
4、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10:00~8月24日18:00。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5、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
6、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7、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同报名时间,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45元/科。
8、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缴清费用后,务必在2009年9月8日10:00~9月10日18:00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凭本人注册编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使用。
9、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和缴费,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网上报名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7)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得更改。
(8)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
10、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3)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类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严禁将试题本和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和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11、笔试科目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签字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答题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或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和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12、是否指定复习用书和举办考前辅导?
答:考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3、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14、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09年10月9日10:00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
15、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考务咨询:64049005
政策咨询:62334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52504520
监督电话:63080000-7192、7194,24022541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