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20日、21日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报考后勤事务岗位的人员,具有C照(不含C2)及其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单独加分(加10分)的形式纳入考试成绩。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该项目上做虚假陈述,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
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2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六)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七)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公务员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 www.shrc.com.cn)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3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57,32511358
考务咨询电话: 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