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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招录体检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人事厅 2008-10-4 21:08:27

关于2008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


定向招录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山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录用暂行办法》和《2008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招录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08930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依考生(不包括拟退役士兵)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职位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08930

三、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930日上午7:00持以下证件到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五一路36号)门口报到。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自备近期照片1张(1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

(二)按照《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的车号乘车。

(三)体检费用为300元,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六)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0个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八)对已做出结论的检查结果,不安排复检。

咨询电话:03513659106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山西省人事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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