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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阳泉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8-18 21:04:58

2009年阳泉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09年我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经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经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体检人员名单,在完成体能测试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09823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阳泉市军分区门前集中(市政府大楼东侧)。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人300元,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报考非公安类职位考生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类职位考生的体检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3、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对体检结论提出质疑的,从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体检结果复查另有规定的如身高、血压等项目的复检,按相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32293969

 

附:12009年阳泉市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非公安类)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阳泉市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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