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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地税系统)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2-7-6 12:45:31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诀定,定于6月13日至15日对报考山西省地税系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13至6月15日,每天8:30到18:00。

具体安排: 6月13日,对报考朔州、阳泉、晋城、临汾地税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6月14日对报考大同、吕梁、运城地税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6月15日对报考太原、忻州、晋中、长治地税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山西税务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太原市水西门街23号)

乘车路线:可选乘 808、809、828路公交车在水西门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以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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